重庆工信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信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信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组织机构与常设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机构: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