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教育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教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重庆工信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工信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s://www.cqiivc.com/html/xyxw/xxgk/)查阅或下载,也可到党政办公室索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党政办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北城大道2020号;邮编:401233;联系电话:023—87651008、023—60336958;电子邮箱cqiivc@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教委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在人事师资、教学科研、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学生管理服务等方面积极落实信息公开任务,为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和安排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进行。信息发布由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学校网站、OA办公系统由教育技术中心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形成联动机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严格“清单”项目落实。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专栏网站等阵地管理。严格做到先审后发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三)全面做好保密审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安排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内容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情,严防出现敏感有害信息。学校定期对本单位管理的网站、微博、微信、文件资料、存储介质中有关信息进行清查,并彻底予以清除。学校未发生信息公开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办学相关信息。本学年,学院通过门户网站、OA平台、校园公示栏向社会发布新闻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1050条,其中包括门户网站公开174条,信息公开专栏21条,地方各类媒体有关本校的报道74条,官方微信公开154条,实现主动公开信息的多样化和常态化。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详见附件2。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程序、联系方式以及监督邮箱、电话等。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投诉、行政复议与举报材料。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本学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开展,网站进行了更新建设,但在信息公开及时性、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下一步,学校将以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强化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统筹联动,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全面性;提高网络信息技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高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2.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条)对照检查表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