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设立国家奖学金,授予特别优秀的高校学生。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精神,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人。
未评上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不可兼得。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含10%,下同)。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包括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一)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二) 学术研究: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三) 学科竞赛: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四) 创新发明: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五) 体育竞赛: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六) 文艺比赛: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七) 国家级荣誉: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申报名额
2025年秋季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给我校指标名额为国家奖学金13名,拟每学院推荐3名学生进行参评,择优上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自行向学院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四、组织机构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各二级学院院长,各二级学院主负责对各教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审核。
(二)各二级学院须按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
五、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请,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复核并汇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后方可上报,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班级评议小组在学年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经辅导员签字后连同有关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
(三)各二级学院按分配名额审议确定推荐名单于2025年9月26日17:00前将材料上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上报材料如下: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评审情况报告中应反映评审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所有获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每人一份,报纸质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打印时须正反面打印,不能打印成两张,不得随意增加页面;
4.所有获评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每人一份,附在申请表后,报纸质及电子文档1份,A4纸打印,宋体,标题三号,正文小四号,1.5倍行距。)内容主要围绕评选条件来写,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电子版免冠近身照一张。
5.本班级或学院2024-2025学年成绩排名一份,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四)材料上交完成后,由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学生申请答辩,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议。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将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名单汇总提交,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正式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和助学金,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附件:《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