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级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二级院严格依据《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三、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违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期无补考,其他条件见《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校级奖学金具体要求及比例(参评人数20%)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年成绩排名,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人数比例为参评人数的3%以内;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年成绩排名,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人数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以内;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年成绩排名,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人数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2%以内。
3.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
四、时间安排
1.学生于11月14日至11月18日22:00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申请;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1月23日17:00前完成评选工作,11月24日17:00将《班级评议报告》《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奖学金汇总表》《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审报告》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广知楼2113室)
2.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党委学生工作(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部审查。
3.暂定2025年11月28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4.预计2025年12月发放奖学金。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要严格按照《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3.受到警告以及以上处分,所在学年度无评选资格。
4.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1月14日